The World Between Us (我們與惡的距離)




寫於831 。

溫馨小提示,看此劇時記得準備大量紙巾在身旁,以防淚水缺堤 (以下有劇透)。

這套劇好看之處,在於每個角色、每段情節,都衝擊著每個人對於道德、良心價值觀的看法,我估當時在台灣播映時,應該引起大眾的爭議。當然,劇情裡包括了殺人犯、死亡的元素,更能反映現實社會根本就是這樣。

若果殺人犯是基於精神錯亂/患有精神病時殺人了,你是殺人犯的家屬,需要背負殺人犯的罪、內疚去活下去嗎?什至乎覺得沒有生存的權利嗎?

若果你是受害者的家屬,可以怪罪於殺人犯的家屬嗎?可以原諒殺人犯的家屬嗎?

若果你是人權律師,另一伴的道德觀值觀與你不合,不明白你為何要替殺人犯打官司,你還可以與這個人走下餘生的路嗎?

當中有4個場口令我衝擊很大:

1) 李曉文 (陳妤) 的媽媽說「這個家三個人死掉就夠了」,媽媽不想曉文背負哥哥李曉明的罪名,想她重過新生活,要她易名為李大芝。

2) 李曉明突然被槍決了,整個從監獄轉往行刑場的過程都被傳媒直擊拍攝,李曉文還要在直播室cue鏡頭。聽到槍決聲,仍要故作鎮定地工作。(媽的⋯⋯這種情緒怎樣受得了)

3) 王赦律師知道李曉明被槍決後,很絕望、很憂傷酒醉地去了外父家。他在外父家說的那段話很震撼人心,何謂好人?何謂壞人?有標準答案嗎?

4) 宋喬安與老公重回戲院崩潰地哭。

這裡很想補充,社會大眾對精神病患者的誤解,在劇裡要負最大責任的當然是政府,其次是傳媒,但在現實裡又何嘗不是政府要負責。李曉明的案,殺人動機不明,為什麼不找臨床心理學家/精神科醫生去了解原因?未查清楚,什至根本沒有查證,就將一個「殺人犯」移送到刑場槍決。王赦說除了李曉明之外,還有十多個犯人在前頭,政府根本就是想借李曉明這案殺一儆百。

看到這,有沒有熟悉的感覺?這就是現在的香港政府,濫捕人民、縱容黑警黑勢力等等事蹟,為的就是要制造白色恐怖,讓人民荒亂。

香港人加油,絕不退縮!

《我們與惡的距離》入圍金鐘獎多個提名,希望結果可以大獲全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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